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GB/T50430 标准转换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
国家标准 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经发布并于 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新版标准补充了 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新增加的内容, 调整了部分章节名称和结构, 并将质量管理的风险预防贯穿始终。为促进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对新版标准的理解,提高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质量和有效性,满足认证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 年* 30 号)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决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新版标准转换注册工作
较高管理者应对质量方针进行定期评审,根据需要进行修订。质量方针应在企业内部得到沟通,并可为相关方所获得。
释义:对质量方针的评审和修订是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改进的重要手段之一。施工企业需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保持质量方针的适宜性。
施工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知识,规定获取知识的渠道、方法、时机和程序,并进行知识更新。
释义:施工企业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知识的目的是获得合格的工程和服务。这些知识需予以更新与保持,并且在需要范围内可以得到。知识也是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源。
施工企业应分析内外部环境,确定与企业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相关的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关键因素,明确管理体系相关方的需求及期望,界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并对改进机会进行识别。
释义:影响施工企业质量体系的关键因素包括:
1发包方的需求;
2质量目标的影响;
3与相关方的关系;
4内部管理和发展战略;
5资源提供与技术变更;
6内外部环境以及经济形势的变化。
施工企业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技术、竞争、文化、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等方面。
施工企业的内部环境包括:企业理念、价值观、宗旨、发展方向、资质、品牌、产品结构、设计能力、施工能力、核心技术、人力资源、资金实力、运营模式。
相关方包括:直接顾客(发包方),较终使用者,供应方,分包方,监理、勘察、设计方,合作伙伴、**主管部门及其他。
其中发包方是指按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企业宗旨、发展方向一般以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体现的。
施工企业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确定风险和机遇的应对措施,评估潜在影响,使质量管理体系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量管理活动及相互关系;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3质量管理制度;
4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
释义: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是指对质量问题可能发生的风险或对质量改进有利的机遇进行分析,并制定和实施的相应措施。这些措施需与其对于工程和服务符合性的潜在影响项适应。
策划质量管理体系需确定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增强有利影响,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实现改进。
应对风险的措施可包括规避风险,为寻求机遇承担风险,消除风险源头,改变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分担(转移)风险,或通过明智决策延缓风险等。
机遇体现在采用新实践,推出新产品,开辟新市场,赢得新客户,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用新技术以及能够解决企业或客户需求的其他有利可能性。
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应贯穿应对风险和机遇的基本理念。
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时,需分析原有质量管理基础,对照本规范调整、补充和完善质量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可根据需要将其他必要的管理内容纳入质量管理体系。
较高管理者也可委托较高管理层中的其他人,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建立、实施和改进活动,并通过适当的方式明确其责任和权利。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需明确并合理界定质量管理范围,以确保质量管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特征。
适宜性是指质量管理体系与组织所处的客观情况的适宜程度。这种适宜程度应是动态的,即质量管理体系需具备随内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做出相应调整或改进的能力,以实现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充分性是指质量管理体系对组织全部质量活动过程覆盖和控制的程度,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过程展开和受控是否全面,也可以理解为体系的完善程度。
有效性是指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质量目标的程度,即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对于实现质量目标的有效程度。
施工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并形成文件。质量方针应体现企业质量管理的宗旨和战略方向,在界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依法服务于发包方,增强其满意程度;
2应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
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应达到的水平,质量目标应与企业发展目标相适应。
释义:质量目标的建立需为施工企业及其员工确立质量活动的努力方向。质量目标需与其他管理目标相协调。质量目标可以长期目标、阶段性目标、年度目标等目标等形式确定,并使各目标协调一致。
施工企业应集成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释义:施工企业需考虑质量管理集成化的实施需求,把安全、进度、环境、社会责任、成本等与质量管理进行系统融合,以达到质量管理综合增值的目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5月4日发布公告(住建部*[1539]号),批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2018年5月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发布了CNAS-EC-050:2018关于《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及相关认证标准换版的认可转换说明(以下简称“认可说明”),确定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将由GB/T 50430-2007转换为GB/T 50430-2017。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制度。质量目标应分解到相关管理职能、层次和过程,并定期进行考核。
释义: 质量目标是可考核的。施工企业需通过适当的方式明确质量目标中各项指标的内涵。
施工企业各管理层次需按照质量目标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检查质量目标的分解、落实情况,并对其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可以设置更加详细的质量绩效指标用于目标考核。质量目标考核结果需作为质量管理改进的依据。
它跟ISO9001质理管理体系是什么关系?
1)GB/T50430的基本思想与ISO9000系列标准保持一致,在内容上全面涵盖了ISO9001标准的要求;
2)GB/T50430在条文结构安排上充分体现了施工企业管理活动特点,**了过程方法和PDCA思想;
3)GB/T50430结合施工行业管理特点,在ISO9001标准基础上又提出了诸多进一步要求;
4)GB/T50430本土化、行业化特点**,语言简洁明了,便于企业贯彻实施;
5)GB/T50430与我国施工行业现行管理模式保持一致,施工企业在贯彻时不仅不会增加负担,反而因减少了由于企业对ISO9000标准的误解产生的形式化操作,而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