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有没有证明质量合格的含义 ?
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 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 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 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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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标志 General Outline
• 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 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 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 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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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标准 HS Harmonised Standards
• 符合新方法指令,每项指令有对应的协
调 标 准 目 录 , 在 欧 盟 公 报 (official
journal O.J.)上公布
• 与协调标准冲突的国家标准必须撤销
• 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途径—符合协调标
准是推断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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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公告机构(NB)
• NB 机构性质:合格评定机构 (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y, CAB)
• NAB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dy) :各成员国仅有一个NAB机构
• NA:国家公告机构管理部门,一国有多个NA机构,根据指令涉
及行业的不同进行划分;NA机构评判NAB的是否满足成为
公告机构的要求
• 涉及到NB机构的相关规范条例,各国转化为当地适用的法律
• CAB向NA递交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合格评定模式以及针对的产品范围
- 认可证书
• 亦可通过递交完整的描述性资料申请成为公告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