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欧盟市场地位
欧盟贸易市场情况
• 欧洲是世界上的贸易市场,1/3世界贸易额
• CE 标志涉及欧洲市场80%工业和消费品及70%进口产品
• 中国是欧盟的进口国,中国出口的商品额达3746亿
欧元,占欧盟总进口额的20.2%
• 2018年1至8月,我国对欧盟出口1.7万亿元,增长4.4%。
机电产品出口6.01万亿元,增长7%,占出口总值的
58.2%;电子及电器出口2.64万亿元,增长7.8%;机械设
备1.82万亿元,增长8.5%(数据)
指令目的
• 澄清欧盟市场上的经济运营商的定义和义务,制造商和进口商相关的义务
• 明确制造商在产品的符合性评估活动中承担责任
• 更全面的措施追溯产品的供应链,加强市场监管活动,禁止不合格产品或有风险
的产品在欧盟市场**通
公 告 机 构 ( N o t i f i e d b o d y ) 介 绍
1/ 公告机构NB
NB 机构的义务 NB机构禁止参与的活动
• 定义指令 - NB机构无权起草指令,对
NB机构的职责 • 与其他NB机构合作来协调统一合格评
定程序 指令是否通过也无表决权
• 咨询 - NB机构自身禁止向制造商或者
• 确定产品适用的指令,协调标准的要求 • 对每个新方法指令建立合作关系 其授权机构提供咨询业务
• 进行EC型式试验认可 • 参加国家及欧盟层次上的技术活动
• 评审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 如果公告机构拒绝参加合作,
• 产品现场检查,包括质量保证能力(适
用情况下)
• 出具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CoC) 则撤销其公告资格
CE认证指令 – 共31个指令
1 General Outline
制造商自我声明
说明产品满足所有的 ESRs.
说明满足所有的指令要求 在产品或铭牌上加贴CE标志
通过在欧盟的制造商或代理机构 授权机构的公告号
•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如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 • 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
• 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退出市场。
• CE 标示必须标示在产品装置上,或是在包装上显示可按照一定比例放大或者缩小,标志高度不能低于5mm